关于开展2025年重庆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创新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

各研究所:

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《关于开展2025年重庆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创新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》相关规定,现开展北京理工大学重庆创新中心(以下简称“重庆中心”)2025年重庆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创新支持计划(以下简称留创计划)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条件

申报者应为我市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(不含纳入公务员管理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),并符合下列条件。

(一)申报创业类资助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

1.申报人在国(境)外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,或在国(境)外具有一年以上博士后工作经历。

2.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,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。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可优先确定。

3.所在企业在渝工商登记和纳税,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,项目创新性强,具有市场潜力,能够吸纳5人以上就业并参保。

4.所在企业注册资本认缴资金不低于20万元,申报人占股比不低于30%(允许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入股)。

5.申报人诚信守法,无违法犯罪记录,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、竞业禁止、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。

6.申报人已全职回国,在海外无工作。

(二)申报创新类资助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

1.申报人在国(境)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,或在国(境)外具有一年以上博士后工作经历。

2.申报人创新能力强,有较好培养前景。

3.申报人与所在单位签订聘用(劳动)合同,并保证每年在渝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。

4.申报项目具有较好的应用开发前景,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,具有一定的带动就业能力。

5.申报人诚信守法,无违法犯罪记录,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、竞业禁止、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。

6.申报人已全职回国,在海外无工作。

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才,在取得重庆市留创计划项目资助后,若有新取得发明专利授权(具有成果转化基础)或市级及以上成果奖励(含获得创新类项目重点资助)的,可继续申报新的创业创新项目,但获得资助总次数不超过2次。

本计划将重点围绕“416”科技创新战略布局和“33618”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需求,优先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、集成电路、人工智能、航空航天、新能源、新材料、高端装备、生物医药、量子科技等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领域项目,对入选原“鸿雁计划”等海内外引才项目的人才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内的企业给予适当倾斜。

已入选国家级留学回国人才计划的不再纳入资助范围。

二、申报程序

(一)自主申报。由申报人登录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(https://ggfw.rlsbj.cq.gov.cn/cqzyjsrcw/positional-portal-web/)进行申报(系统开放时间同申报时间),经重庆中心审核同意,报送区县(自治县)人力社保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核。

(二)审核推荐。区县(自治县)人力社保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对申报人、创业创新项目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把关,确保各项申报材料真实可靠。

我市原“鸿雁计划”引进人才中符合申报条件的,由区县(自治县)人力社保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将申报资料报送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后,直接进入专家评选环节。

(三)专家评选。市人力社保局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,组织专家评选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后,确定创业创新资助项目,并报送市财政局备案。

三、申报材料

所有申报表格和佐证材料,均在申报系统中填写和上传。

(一)申报创业类资助的佐证材料

1.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。在国(境)外具有一年以上博士后工作经历的,则应提供国内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明及留学回国证明、国(境)外纳税(社保)等相关资料。

2.主要成果材料(代表性论著、专利证书、产品证书等)。

3.创办企业材料(营业执照复印件、股权构成材料、企业注册资本及占股情况资料等)。

4.企业经营状况相关材料(如纳税资料、资产负债表、损益表、现金流量表等),尤其是5人(含)及以上社保参保(提供单位社保号码)等资料。

5.诚信承诺书(附件)须申报人本人书面签字并由创办企业盖章后扫描上传。

6.身份证明等资料。

(二)申报创新类资助的佐证材料

1.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。在国(境)外具有一年以上博士后工作经历的,则应提供国内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明及留学回国证明、国(境)外纳税(社保)等相关资料。

2.在渝工作情况资料,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(劳动)合同等。

3.主要成果(代表性论著、专利证书、产品证书)或主持(参与)过的主要项目材料、奖励证书等。

4.诚信承诺书(附件)须申报人本人书面签字后扫描上传。

5.身份证明等资料。

四、有关要求

申报时间为2025年8月1日-8月29日18:00。为避免截止日因集中申报造成网络拥堵,请申报人于8月27日(星期三)前完成系统提交。

 

附件:诚信承诺书

 

 

 

北京理工大学重庆创新中心人力资源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5年7月18日          

通知原文链接:关于开展2025年重庆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创新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